根据《四川省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市县两级政府部门责任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川协调办〔2016〕1号)、《成都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关于开展全市责任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成府协调〔2016〕1号)和《彭州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关于开展全市责任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彭府协调〔2016〕1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市委编办会同市监察局、市法制办、市政务服务办对市级30个单位的行政权力责任清单进行了审核,并在彭州公众信息网上完成了公布。
下一步,市委编办将抓好贯彻执行、跟踪监督。一是严格执行权责清单。狠抓清单制度的贯彻执行,确保清单制度落地见效。落实责任主体,严格责任追究,防止发生越位、缺位、错位。二是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法律、法规的颁布、修订、废止以及部门职能变化,及时调整完善部门责任清单。三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本着权责一致的原则,进一步明晰和细化“三定”规定的职责事项,积极谋划政府组成架构,确保我市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成果惠及民生。